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发表时间:2020-09-14 10:3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市妇联现设有5部2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办公室、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我部门实有人数20人,行政编制18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1人,科员4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1人,退休19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我会无二级单位,本级决算也为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我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26万元,支出581.2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8.16万元,本年末结转和结余7.14万元。经费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预算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为246.18万元,主要包括机关日常运行开支及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15.39万元,为上级下达妇联专项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为142.39万元,为本部门公益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为114.80万元,为离退休费、去世退休干部丧葬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5万元,用于缴纳机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万元,用于缴纳退休职工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60万元,包括了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的单位部分、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为3.28万元,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为17.02万元,是本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支出为5.26万元,是本部门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88.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70.2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16万元;支出总计588.4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1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09万元,下降1.52%;支出总计减少9.09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工作内容调整,执行指标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26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8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49万元,占72.90%;项目支出157.78万元,占27.1%.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8.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16万元;支出总计588.4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1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09万元,下降1.50%;支出减少9.09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工作内容调整,执行指标较上年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49万元,占72.90%;项目支出157.78万元,占27.1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单位部分的离退休费,较上年增加39.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及追加去世干部丧葬费;公用经费2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公务租车费及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6.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3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3.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25.1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和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占69.90%;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30.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无该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我部门上年无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我部门无该项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我部门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用于车辆日常费用及维护维修费用,车均运维费1.21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4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包头市妇联及依文重承集团、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乌兰察布市妇联。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我部门无该类接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任务较上年多。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部门总项目数11个,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全部为公益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财政要求及我部门各项工作内容及实际情况设置。我部门于2019年10月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目截止评价日完成60%以上,剩余部门于年底基本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截止2019年10月,我部门完成了对11个项目的绩效支出评价,具体有: 1、“三八”妇女节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已执行90%,剩余部分为正在进行票据收集及审核。 2、“六一”儿童节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已执行90%,剩余部分为正在进行票据收集及审核。 3、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已执行90%,剩余部分为正在进行票据收集及审核。 4、执委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已执行70%,剩余部分为正在进行票据收集及审核。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70%,剩余部分于年末执行完毕。 6、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60%,剩余部分于年末执行完毕、 7、基层组织妇联建设及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60%,剩余部分于年末执行完毕。 8、妇女干部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60%,剩余部分于年末执行完毕。 9、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经费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为按照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妇联实施该项目要求,在每年年底11月至12月之间实施救助。自治区妇联文件下发后,即可实施。本项目与年末执行完毕。 10、妇女儿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20%,剩余部分正在进行及筹备中,于年底完成绩效目标。 11、促进妇女发展经费已完成绩效目标,项目已执行90%,剩余部分为正在进行票据收集及审核。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7万元,比2018年减少26.06万元,降低49.60%。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了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比2018年增加1.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采购了硒鼓、复印纸等耗材;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我部门无该类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9万元,比2018年增加24.8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了最美家庭揭晓仪式活动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我部门无该类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茜 联系电话:0471-6620109 声明:此篇为网上妇女之家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hhwomen.org.cn/h-nd-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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