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志愿者招募令发表时间:2022-02-16 10:48 全市广大姐妹和家庭: 2022年2月15日23时至16日3时,我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党有号召,妇联即行动。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呼和浩特市妇联第一时间向各旗县区妇联、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发出倡议,号召基层妇联执委和广大妇女干部立足岗位,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单位、社区做疫情防控的担当者;号召广大妇女和家庭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疫情防控的践行者;号召巾帼志愿者和爱心企业人士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同心抗疫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助力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随时准备,听从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奉献精神,纪律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安排; 2、熟练掌握疫情防护知识和防护措施; 3、已全程接种过新冠疫苗; 4、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近两周内无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近14天未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未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5、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时需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如有隐瞒行程等情况,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1、上岗服务前进行岗前培训; 2、提供服务岗位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也可本人自带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坚决保证有防护措施再上岗; 3、服务结束后发放巾帼志愿服务证书,对表现优秀的巾帼志愿者给予表彰; 4、志愿服务期间由巾帼志愿者使用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其他各项保障。 根据街道、乡镇、社区等地需求和统一安排,开展巾帼志愿服务。 均待定(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志愿服务旗县区,并分配工作社区或者执勤点;视疫情情况决定开展时间)。 自2022年2月16日起开始报名,根据疫情情况招募。 扫描二维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通道 同心抗疫 众志成城 让坚韧的巾帼力量成为 战“疫”前线 最靓丽的一抹红 |